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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經濟日報╱編譯陳家齊】

2009.09.21 05:11 am


創業需要資金,通常要借一筆錢。錢借太多會壓垮剛萌芽的生意,但是「太多」的標準在哪裡?富比世雜誌請會計專家設計出三個公式,讓你計算自己的資金成本應該控制在多少的範圍。

預期營業收益÷利息支出≧1.2~1.5

「營業收益」是營收扣除「利息支出」與「稅」以外,所有人事、水電、店租等「成本費用」。

也就是說,以1.2倍來算,假設你的生意扣除營業成本之後(自己的薪水也要算進去!),每年預期可以賺120萬元,你的貸款利息支出就不能超過每年100萬元。

(預期純益-折舊費用)÷本金攤提≧1.2~1.5

「純益」是你的生意所能賺取的現金,每年能賺到的純益扣掉設備折舊的費用(像是電腦),不該低於你每年需要還給銀行的本金,應該是償還本金金額的1.2到1.5倍。

以1.2倍來算,每年純益120萬元,貸款每年要還的本金就不應大於100 萬元。

(預期EBITA-租金)÷{利息+租金支出+〔本金÷(1-稅率)〕}≧1.25

這個算式看來很可怕,但其實是綜合了前兩條算式,讓你精確算出最多可以借多少錢。

EBITA指的是「不含稅金、利息支出、折舊與設備購買成本攤銷的獲利」,也就是不計入非現金支出時,一家公司最基本的獲利。

這條算式把租金、稅金與利息成本全部算進去,計算你的生意究竟能夠承受多少的貸款成本。新成立的公司應該要有多一點緩衝,所以準備比例要大一點,要有資金成本的1.25倍。等生意上軌道之後可以減少一點準備空間,但比例也不該低於1.1倍。

【2009/09/21 經濟日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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